環團初步建議徵費水平首年為15美元(約117港元),再按年遞增,徵收的「碳稅」轉嫁市民後,市場便會向兩電施加採用可再生能源的壓力。另一方面,港府可考慮調高兩電提高使用可再生能源後的准許回報率,以鼓勵轉用可再生能源。

環保署今年7月公布的「2015年香港溫室氣體排放清單」顯示,本港人均碳排放量為5.7公噸,雖然較2014年減少0.5公噸,但距離2030年人均碳排放3.3至3.8公噸的目標仍有一段距離。環保團體「350香港」創辦人天文台前高級科學主任李偉才一直想盡辦法為地球降溫。作為地球一份子,他大膽提出「碳稅」概念,冀透過經濟誘因,迫使兩電轉用可再生能源。

倡每噸二氧化碳排放收逾百港元 逐年增加

李偉才接受專訪時解釋,「碳稅」方案是針對會釋出二氧化碳的能源,如媒、石油和天然氣,凡使用上述能源發電者,就需交稅。稅項最終目的是令香港全面使用沒有溫室氣體排放的可再生能源,如太陽能、風能、潮汐能、地熱能等等。李偉才初步建議,徵稅以每噸二氧化碳為單位,建議收費以15美元,即約117港幣為起點,其後逐年增加。

本港2015年碳排放量達4,160,000公噸,當中2,770,000公噸(66.5%)來自發電,一旦開徵碳稅,兩電很大機會將稅項轉嫁市民,李偉才亦直認不諱:「發電成本增加,就一定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,即加電費。」

電力公司將發電成本轉嫁消費者後,何來減碳誘因?李偉才指,「碳稅」能為市場提供明確訊息─化石燃料無前途,當消費者收到高昂電費單,自然會給予兩電壓力,要求轉用可再生能源。同時,李偉才建議政府「利誘」。兩電新一份《管制計劃協議》的准許回報率為固定資產平均淨值的8%,可再生能源及非可再生能源資產採用同等的准許回報率。李偉才稱,若兩電使用可再生能源,相應的准許回報率應予以提升3%至11%,他認為回報合理之餘,與90年代13.5%的回報率相比,市民亦會接受。

減碳比戒鴉片難 港欠土地開發再生能源

方案看似理想,但李偉才坦言,在本港目前的環境下,去碳難度比戒鴉片更高:「在過去百多年,化石燃料就等同鴉片、海洛英,我們已經吃了那麼久,我們的身體完全適應了。突然要完全戒,痛苦到不得了!」李偉才口中的「痛苦」背後,有電力公司上億計的化石燃料投資,要他們突然放棄,實在不易,去碳難度甚至比戒鴉片更高。「中間一定有很多痛苦,但你要接受。我對此(去碳)很悲觀,但仍在悲觀中『明知不可為而為之』。」

「不可為」非無道理。開發可再生能源需大片土地,李偉才承認香港最缺就是土地,他建議兩電與廣東省政府合作,直接於當地投資可再生能源,再輸送到香港。

拋出的「碳稅」概念,絕非無中生有。任職天文台期間,李偉才早已洞悉氣候變化影響,雖然《巴黎氣候協議》訂立將將全球溫度上升的幅度(以1850年到1900年期間的溫度為基準)控制在攝氏2度以內,但數數手指,時間己過了一半,美空太空總署數據顯示,截至2016年,地球的平均氣溫已上升0.99度,李偉才悲觀地認為,小修小補完全救不了地球。

環境局:港能源種類有限 碳稅未必能鼓勵轉用低碳排放的燃料

環境局回覆指,本港接近70%的碳排放源自電力,如果開徵碳稅,稅項很可能轉嫁到電力用戶,一般市民和中小企均要負擔更高的電費。在考慮是否徵收碳稅時,環境局需要考慮社會特別是弱勢社群的承受能力。 李偉才亦考慮到此問題,他建議政府可將收到的稅項補貼中、低收入家庭,達致「能源公義」。

環境局回應指,碳稅其中一個主要的作用是引導能源種類的改變,鼓勵轉用低碳排放的燃料,以達至減少碳排放的目標。由於香港可供選擇的能源種類有限,徵收碳稅未必能夠有效達到這目標。

(轉載自《香港01》。按此參閱原文)